王学智:韩裁判应坚持最初判罚 沈寅豪不符属地回避

2020-10-26

  来源:体坛新视野

  京鲁大战一向是中超联赛中的传统对决,双方的较量总少不了精彩的攻防和火爆的场面,10 月 22 日双方进行争冠组淘汰赛首轮二番战,首回合执法引发争议的沈寅豪因被山东球迷举报论文抄袭而离开苏州赛区,中国足协一方面安排韩国籍主裁金希坤执法这场比赛,另一方面还特地从大连赛区调来了马宁担任视频助理裁判,但没想到,本场比赛最终又是马宁和 VAR 引发了巨大争议。结合本轮比赛所出现的争议,《体坛新视野》继续邀请资深国际级裁判王学智老师对其一一进行点评。

  北京中赫国安 VS 山东鲁能

  争议判罚:比赛第 69 分钟,鲁能右路断球后,格德斯带球一路杀向底线,然后倒三角回传,段刘愚后点冷静推射破门。韩国主裁判金希坤先是示意进球有效,两队均没有对于这个进球产生争议,不过就在双方准备在中圈重新开球时,VAR裁判马宁提醒金希坤鲁能在整个进球过程中有球员存在犯规,金希坤观看VAR后判定格德斯犯规在先,进球无效。

  王学智:山东鲁能队发动这次进攻的全过程清晰,流畅。无论双方球员、教练均无任何表示,距离球很近的裁判员和助理裁判更是认为进球前尚未发现攻方队员犯规,在平静的氛围中,不甘寂寞的视频助理裁判抢镜了,由于他的提示,裁判员更改了初始判罚。

  规则规定,视频助理裁判只有进球前裁判员漏判了明显清晰的攻方队员犯规时,才可介入。此时,裁判员临场观察的位置与角度合理,应该坚持自己的意见,因为场上只有你的判罚是最终判罚。

  一位德国的著名裁判说过这样一句话,“足球场上最忌讳的是所有人都看到的明显犯规,裁判员视而不见,而大家都认为平安无事时,裁判员的哨子响了。” 这个战例又创新了,视频助理裁判成为裁判团队唯一认为此球犯规的人。我们要求球员要无条件尊重和支持裁判的判罚,是建立在裁判员必须遵循公正准确的原则,水平及业务能力及职业素养达标的基础上,只有这样才能服众。

  争议判罚:第 80 分钟,费莱尼禁区内抢点射门,疑似踢到国安守门员侯森的身上,这个动作也引发了双方大规模冲突。

  王学智:在这次争抢反弹球的过程中,攻方队员抢点射门时与出击扑球的守门员发生了身体接触,尽管攻方队员没踢到球后有收脚的动作,但还是有鲁莽目的,不顾对方安全的危险动作,他的脚还是碰到了守门员,因此,裁判员应该判罚攻方犯规并向该队员出示黄牌。

  关于裁判“属地回避”原则

  在第二阶段比赛打响前,国内媒体曾有报道提到,足协为了兼顾 “联赛的公正与本土裁判的成长” 及考虑到洋哨的紧缺,提出了采取 “属地回避” 原则。在以往中超采取 30 轮的常规赛季,其实也在执行裁判的 “属地回避” 原则,具体来说,比方说傅明是在北京注册的国际级裁判,那么他就不能参与北京国安相关比赛的执法,马宁是在江苏注册,他就不能参与江苏苏宁相关比赛的执法。而今年中超赛制特殊,采取的分赛区、分阶段的赛会制比赛,尤其是第二阶段争冠组和保级组的比赛采取的是两回合淘汰赛制,对于比赛的公正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那么,中国足协在执行 “属地回避” 原则时,相应地也把范围进一步扩大为 “赛区属地回避” 原则,比方说傅明是在北京注册的国际级裁判,那么他就不能在与北京国安所在的赛区执法,马宁是在江苏注册,所以须回避与江苏苏宁所在的赛区。不过,这一“属地回避”原则执行并不到位,苏州赛区本就有沈寅豪和艾堃等裁判并未遵循 “属地回避” 原则。而此后,马宁被急调到苏州赛区,则可以被理解为,在沈寅豪离开后,苏州赛区确实缺少具备相当权威的国际级裁判,相应的,比赛满足基本的参赛队与裁判员属地回避原则即可,赛区属地回避原则只能是尽量满足,并不一定要坚决执行。

  王学智:中超第二阶段的裁判员分组参照了国际足联举办大赛的基本原则,为避开参赛队所在城市的裁判员执法相关球队的比赛,所以江苏裁判马宁被安排到执法保级组的比赛,但而后又临时抽调到苏州赛区吹争夺前两名的比赛并不合适,而且,上海裁判沈寅豪吹争冠组的比赛同样不符合 “属地回避” 原则。既然我们与国际接轨,同样不能打折扣。

  江苏苏宁 VS 重庆当代

  争议判罚:比赛第32分钟,重庆队球员蒋哲在与吴曦抢球时,因铲抢动作过大,被主裁判石祯禄黄牌警告。

  王学智:双方在抢截过程中,重庆队队员以危险的铲球动作蹬向对方,他的脚滑落于对方的两腿之间,这个球裁判员判罚犯规并向他出示黄牌是准确的。

  争议判罚:第54分钟,苏宁准备在边线发界外球时,蒋哲在与桑蒂尼争抢位置时,有肘击桑蒂尼的动作,石祯禄直接向蒋哲出示红牌,将他罚出场外。

  王学智:这个球属于掷界外球时队员在无球状态下的恶意犯规,这是一个没有必要的犯规,无论在何时球员要保持自律和克制。裁判向蒋哲直接出示红牌是正确的。球员应该减少这种在无球状态或死球状态下的不必要的犯规。